校内各位老师:
1. 因1月28日--2月4日为国家春节法定假日,请预备申请2月份专利快速预审的老师请于1月23-25日(上午9:00-下午5:00),登录学校知识产权(专利)管理系统快速预审通道递交申请。待提交的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或委托人凭审批通过后收到的短信和系统内下载打印的《西南交通大学科研业务联络单(校长办公室)》、《专利代理委托书》和《承诺书》于1月27日值班时间内到犀浦校区综合楼207科研院成果转化办公室办理后续资料盖章事宜。(若确实不能到现场办理相关材料盖章的,请于1月27日值班当日拨打科研院值班电话66368309告知值班老师代为办理)
2.因预审资源有限,每月分配至学校的快速预审指标极其稀缺,原则上每位申请人一个月之内仅有一次向科学技术发展院提出发明专利快速预审的申请机会,望周知并理解。
3. 同一个专利在进行申请时只能选择“普通通道”、“预审通道”的其中一种类型进行,不能同时申请。对同一专利申请,在提交专利申请预审前不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正式专利专利申请。
4、为了确保每件专利的通过率和授权率,请各位老师认真选择有预审资质且社会信用度高、诚信守法、代理质量好、服务水平高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服务。
5、凡我校教师或学生员以“西南交通大学”名义申报专利的,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登录学校的知识产权(专利)管理系统履行申报前审批程序,若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仍擅自申请的,在科研成果备案时将不予认定。
6、根据 (国知发运字〔2024〕3 号)《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形成专利应进行项目资助声明,未进行声明的专利不得作为财政科研项目结项验收的成果。”对于2024年6月30日后提交申请的专利,请各位老师务必在专利申请受理后及时对该专利申请所依托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进行声明,每件专利只能声明一项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信息,且所申请的项目信息必须与当时在学校知识产权(专利)管理系统的登记信息保持一致。
7、 再次郑重申明:科研院未和任何一家专利代理机构签订总委托代理合同。目前均使用学校知识产权(专利)系统自动生成的带有校内编号的专利代理委托书进行相关业务办理。(即每个专利标配每个专利对应的专利代理委托书,简称“一案一书”。)
再次感谢您对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