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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投标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投标管理,规范学校科研人员投标行为,保障学校合法利益,做好风险防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投标人员应为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不能转委托其他人办理相关事项。

2.投标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投标行为,严禁串标、围标、陪标。

3.投标人员所在二级单位应严格把关,对投标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正常实施。

4.所有的科研投标(包括电子投标等)应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科研投标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二级单位及科研院审核通过后办理盖章事宜。

联 系 人:刘  丽、郭芙蓉

联系电话:66366275/66366273

址:犀浦校区综合楼207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附件:《西南交通大学科研投标申请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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