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通知》的要求,四川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专家应具有外国国籍(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内),应聘(邀)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单位工作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具有良好声誉和一定社会影响,未曾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
二、申报条件
(一)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特别是重点行业、工程项目作出突出贡献,在促进中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医药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及“一带一路”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人口高质量发展、传播中国声音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
(三)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中对中国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在贫困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2024年拟评选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奖专家100名,四川省可推荐候选人数不超过6名。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申报工作,推荐的候选专家按推荐次序排序。
1.各市(州)的企事业单位推荐的候选专家,由各市(州)科技局审核后送科技厅;
2.省属(央属)企事业单位推荐的候选专家报其主管部门审核后送科技厅;
3.中央在川单位推荐的候选专家直接送科技厅。
(二)组织评选。科技厅组织对各市(州)、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拟推荐候选专家。
(三)确定人选。科技厅将拟推荐候选专家报送省政府,经省政府审定后上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中国政府友谊奖申请表、申报签章页、专家护照扫描件、专家2寸免冠白底照片、其他附件等材料。
(二)请各单位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报,申报材料不得含涉密或敏感信息。专家个人信息须与本人护照核对,确保准确无误。推荐候选专家主要贡献(重点为对华所作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字数不超过600字。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关于外国专家主要贡献的补充说明材料,并对其中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或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以及外国专家发挥的作用、解决的问题等情况,以附件形式报送。所有外文词汇均需附中文译名。
(三)各市(州)、各单位及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对相关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其中,推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推荐企业负责人,须征求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
四、截止时间
申报部门应当按照申请表内容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格式不得随意更改替换,全套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以光盘形式)在2024年4月12日前报送至科技厅科普处。
五、其他要求
中国政府友谊奖的申报工作是外国专家服务管理工作重要内容,对充分调动外国专家积极性、激励更多外国专家更好地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请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人选的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方式:028-86718269,86718520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304室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