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合同管理系统|English

科技奖励

首页  »  通知公告  »  科技奖励  »  正文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川办发201958号)(以下简称《办法》),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服务促进中心、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川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一)申报条件

凡四川省行政辖区内在申报日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专利,符合《办法》申报条件及规定的专利权人和企事业单位,可参加四川专利奖评选。

有下列以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四川专利奖。

1.失效专利或者被宣告无效的专利;

2.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

3.已获得往届四川专利奖和2022年度四川专利奖评审结果名单公示的(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官网于2023628日公示);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适合给予激励的。


(二)申报、推荐方式及程序

1.申报、推荐方式。四川专利奖项目申报首次采用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参评单位账户注册、具体条件和所需材料详见申报管理系统“问题答疑”模块;推荐单位账号由省专利奖评审办公室统一分配,请各推荐单位与省专利奖评审办公室联系;拟申报的老师申请账号请联系成果科刘老师(66366961)。

2.申报材料。参评单位应严格按照《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登录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进入专利奖申报界面,按要求填报申报资料,并提交有关附件证明材料;

3.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参评单位,在线上向推荐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线上审查合格后,向省知识产权中心推荐。参评单位待系统显示推荐单位确认推荐后,在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四川专利奖申报书》(含附件)1份,并装订成册(带水印版本),盖章后由推荐单位将纸件统一报省知识产权中心。

线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828日,逾期申报入口关闭,不再受理。

4.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zlj.cipnet.cn/


(三)其他要求

1.一个专利实施项目只接受一家参评单位进行申报。参评专利由专利权人自主实施的,参评单位为专利权人;参评专利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由其中一个专利权人作为参评单位申报,并附所有专利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参评专利由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单位和专利权人商定其中一家作为参评单位申报,并附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

2.参评单位在申报参评专利时,应一项专利填写一份《四川专利奖申报书》。

3.参评单位应对填写的材料认真审核和负责,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报送材料

1.推荐材料:加盖公章的参评专利汇总表、推荐函,纸质文档各一份。

2.申报材料:签署有推荐意见的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纸质文档各一份。

(二)报送时间

请预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签署有推荐意见的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纸质文档各一份)报送至犀浦校区综合楼209办公室。

本通知及其附件请从http://scipspc.sc.gov.cn/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官网下载,未尽事宜请与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产业促进处联系。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二号 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产业促进处(省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邮编:610041

联系人:罗宇 刘峰

电话:028-85577071  85577629

电子邮件:sczlss@163.com


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技术支撑单位联系人:朱涵 熊娟

联系方式:13883937460     15011296871


校内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晓蕾、潘晓宇

联系电话:66366961

联系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216办公室

电子邮箱:glk@swjtu.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