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 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成都市“成都榜样·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成都市“成都榜样·最美科技工作者” 学习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科技局、市科协。
二、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名额
1.评选范围
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服务全省全市重大需求,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用科技服务民生,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为成都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强成都都市圈,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举办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为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争创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2.评选名额
(1)成都市“成都榜样·最美科技工作者”10名。其中,女性科技工作者原则上不少于2名,基层一线代表原则上不少于1名。
(2)成都市“成都榜样·最美科技工作者”提名奖20名。
(二)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各区(市)县、各学会、各单位要广泛动员,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遴选本地区本学科本单位候选人。有关要求如下:
(1)各区(市)县委宣传部、文明办、科技局、科协可共同推荐本地区不超过2名候选人。
(2)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与市级相关部门联合或单独推荐本学科(专业)领域不超过1名候选人,特别突出的可推荐2名候选人。
(3)各产业功能区、企事业单位的科协、组织、人事、宣传、科技部门共同推荐本单位不超过1名候选人。
2.专家评选。主办单位共同推荐专家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成都市“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开展初评、复评,产生2022年成都市“成都榜样·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3.公示和审批。各推荐单位须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报送市评选办公室。市评选办公室将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科技局、市科协联合审定批准。
4.宣传表扬。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科技局、市科协共同发布表扬通知,颁发成都市“成都榜样·最美科技工作者”和“成都榜样·最美科技工作者”提名奖荣誉证书,广泛宣传报道先进事迹,并作为四川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提名人选进行推荐。
三、学习宣传
各区(市)县、各学会、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最美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和学习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各区(市)县、各学会、各单位要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分工协作。各区(市)县、各学会、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广泛宣传和动员,组织好本地区本学科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有关工作,配合做好采访、拍摄各项工作,共同把推荐和学习宣传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
(三)坚持工作原则。各区(市)县、各学会、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保证推荐质量。
(四)及时报送材料。请预申报的老师于4月6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犀浦校区综合楼21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一并发送至管理科邮箱(glk@swjtu.edu.cn)。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含公示材料及照片),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2022年成都市“成都榜样·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1份;《2022年成都市“成都榜样·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1份;以上推荐材料需纸质盖章版1份, Word版本一套。推荐人选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仅需电子版,无需冲印。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英蓉 刘晓蕾
联系电话:66366270
联系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216办公室
电子邮箱:glk@swjtu.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