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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备案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引才引智基地建设,根据《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管理办法》(川科专〔20196号)和工作安排,现就2022年度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以下称“基地”)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地分类及备案条件

基地是指在开展引才引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能够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或提供高端人才智力资源供需对接服务,以聚集国(境)外高端人才、创新引才引智政策和体制机制、培育转化和推广重大引才引智成果和带动激励国内人才素质提升为目标,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备案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基地分为示范类基地和服务类基地。

(一)申请示范类基地备案的单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四川省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国家及省部级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在引进“高精尖缺”国(境)外人才、产出创新成果、培养国内人才、推动示范推广等方面成效显著。

2.主营业务、主要研究方向等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符合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发展规划,通过引进国(境)外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和卓越工程师,在前瞻性基础研究、关键共性、前沿引领、现代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行业带动发展上获得重大突破,从而推动创新体系与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并在引才引智机制创新上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

二是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引进国(境)外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四川工业综合竞争力迈入全国先进行列,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取得突出成绩,并形成引才引智工作独特模式与成功经验。

三是符合我省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布局及相关政策,通过引进国(境)外各类高端紧缺人才和智力,在推进教育与文化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推动全省区域协同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并已形成先进适用的引才引智工作模式、制度与渠道。

四是符合我省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乡村振兴战略布局,通过引进国(境)外高端紧缺农业人才,在引进先进农林牧渔品种与种植养殖技术、构建农业农村产业体系等方面成绩突出,并已成功开展引才引智成果示范推广活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重要作。

3.建立了常态化的引才引智机制,制定了基地建设五年规划,备案后建设期内聘请国(境)外高层次人才来(为)川开展技术指导和交流合作不少于20人次,培育、转化或推广引才引智成果不少于3项。

4.具有为推进基地建设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资金保障;应明确基地负责人,基地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管理能力,熟悉外专引智政策及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申请服务类基地备案的单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四川省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或位于四川省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人才服务资质的事业单位和人力资源中介许可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或拥有人才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2.应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良好资信,具有国(境)外优质人才智力资源,有较强的协作单位网络,具备为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靶向推荐引进国(境)外高层次人才和技术成果的能力,年度开展百人以上规模的国(境)外人才资源洽谈对接活动2次以上、面向国(境)外人才开展语言培训、文化体验、法律咨询、政策宣介、学术交流、科技成果推介等社会融入服务活动2次以上;每年成功推荐我省用人单位全职(签订全职工作合同不少于3年)聘用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学者或国(境)外知名企业(机构)高级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2人以上,或推荐我省企事业单位与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学者或国(境)外知名企业(机构)高级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开展项目合作2个以上(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

3.具有覆盖全省推进国(境)外人才智力资源洽谈对接、国(境)外智力成果推介等促进人才智力资源供需精准匹配的人才条件和资金保障;应明确基地负责人,基地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管理能力,熟悉外专引智政策及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有关要求

(一)材料及时间要求。示范类基地名称应反映技术研究领域或学科建设方向,以“‘研究领域/学科方向’+引才引智基地”格式申请备案。申请单位根据基地建设类别填写《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备案申请表》,并报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推荐单位于20211220日前将推荐公函(一式两份)、备案申请表纸质版材料(一式六份)报送科技厅外国专家服务处,并将备案申请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二)其他要求。各申请单位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需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源  李庆洪   电话:028-86720583

  箱:sicaiep@163.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省科技厅外专处310

四、校内联系人

请有意向的相关单位,于20211215日前将备案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基地科邮箱,纸质版(一式六份)交至科研院210办公室,科研院汇总后统一加盖单位公章并上报科技厅。

科研院:梅莉 张鹏飞 欧阳萍萍  电话:028-66366294

 箱:jdk@swjtu.edu.cn

办公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21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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