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师:
按照四川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遴选65名左右全职在川工作的青年科技人才、企业科技人才、科技企业创业人才,单列一定指标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在川国省级大学科技园入驻科技企业人才、省级“技术总师”和市级“科技副总”,支持入选者围绕我省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开展研究,推动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工程难题,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产品和应用项目,促进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支持经费及要求
科技厅支持每位入选者一次性资金20万元。支持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须按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2.具备较好科研条件和保障能力,能够为申报人提供稳定的科研支持和良好环境,包括资金、实验设备、科研团队等方面的保障。
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开展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发现申报材料造假的,本次申报不予立项,并暂停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下一年度申报资格,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4.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人要求
1.科技创新人才申报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人应在省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且目前在聘,以在川缴纳社保证明为准(不能提供的需说明原因并提供在川缴纳个税证明)。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港澳台地区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以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人才可放宽到硕士学位。
(4)已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或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创新意识强,业绩突出,研究领域引领带动作用明显,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5)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不少于1项;或获国家(国防)发明专利或PCT国际专利授权(排名前二)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排名第一)或动植物新品种权(排名前二)不少于1项;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发表代表性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省级“技术总师”和市级“科技副总”应已与派驻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实际到岗开展科研工作。
2.同一年度(2027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7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三)重点方向和领域
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一代网络技术、先进数字信息技术(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与软件、信息服务与安全、先进智能装备、轨道交通、航空与燃机、新能源与智能汽车、节能环保与清洁能源、绿色化工、先进材料、生物安全与药物、现代中药、医药设备、农产品及精加工、现代农业种植、现代农业养殖、轻工纺织。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项目执行期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周期为2年。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和《附件材料参考清单》(附件2)要求,在线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上传的企业财务年报、季报均需提供从电子税务局中下载的报表。
4.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各项目申报单位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科技厅不受理涉密项目。
6.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四、申报推荐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四)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五)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
五、申报时限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通过系统填报,并于2026年9月1日17:00前将《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项目申报书》导出后连同《申报意向表》(附件1)发送至科研院重大办邮箱kjczdb@swjtu.edu.cn。
根据限项要求,科研院将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咨询
1. 申报政策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028-86639019、028-86663608、028-86728520。
2. 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028-86715358。
3.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028-85231642、85481881。
4.校内咨询
陈开 魏春晖 028-66367279,13998937119,13308086055
七、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监督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8905。
根据相关要求,指南内容不得转载发布,如有需要请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看。
附件:
1.申报意向表
2.附件材料参考清单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