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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铁路局综合司铁路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征集推广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教师:

按照《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铁路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征集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铁路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征集推广遵循自愿、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注重节能降碳技术的原创性、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

(一)先进适用

至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适合铁路行业发展实际,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技术成熟

已在铁路行业实践应用,并有实际效果证明材料,能够反映节能降碳技术最新进展。

(三)效益显著

具有显著的节能降碳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市场导向

发挥市场在节能降碳技术创新应用中的推动作用,推广应用前景广阔

二、征集范围

先进技术征集范围包括铁路工程建造、装备制造、运营维护、运输组织、碳排放管理等各方面节能降碳技术。铁路节能降碳技术分类。

(一)绿色工程建造技术

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既有设施改造过程中的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的技术和方法。技术成果应具有可实施性,对铁路勘察设计、施工建造节能降碳具有指导意义。

(二)低碳装备制造技术

主要包括铁路移动设备涉及的节能低碳、绿色环保的技术和方法。技术成果应考虑提升客货运输装备的环保性和经济性,对移动装备制造、运用节能降碳具有指导意义。

(三)低碳运营维护技术

主要包括铁路运营过程中,车务、机务、工务、电务、车辆等养护维修采用的低碳绿色技术和方法。技术成果应当符合铁路养护维修单位实际情况,对现场养护维修具有引领作用。

(四)运输组织优化技术

主要包括铁路运输组织中提高运输周转效率和运营组织效率的技术和方法。技术成果应对提高运营效率具有引领作用。

(五)碳排放管理控制技术

主要包括铁路行业碳排放核算、计量、监测和数据管理等技术和方法。技术成果应当为铁路行业开展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市场碳交易提供技术支撑。

三、申报主体

铁路行业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可独立或者联合申报铁路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允许个人联合技术实际应用单位共同申报,技术实际应用单位应符合申报单位相关条件。

四、申报条件

申报技术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技术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技术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

(三)申报技术成熟可靠,节能降碳效果显著;

(四)申报技术节能低碳效果可对比、可量化,基础数据统计全面准确。

五、工作流程

(一)技术申报

申报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铁路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申报书(附件2;

2.技术研究报告;

3.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专利、软著、论文、专著、标准等;

4.检测报告或第三方评价(认证)报告;

5.应用证明;

6.其他材料。

(二)审核确认

国家铁路局采用专家论证、技术答辩、现场考察等方式,组织对申报技术材料进行审核,形成《铁路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推广目录(2026年)》(征求意见稿),征求局内相关部门意见后,按程序报批发布《铁路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推广目录(2026年)》。技术目录有效期2年。

六、申报时限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2026626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盖章后报送至综合楼211办公室,可编辑电子版及PDF扫描件发送至重大办邮箱kjczdb@swjtu.edu.cn

七、联系方式

(一)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张梦心、刘美银010-51897862

(二)校内咨询

陈开、魏春晖 028-66367279


附件:1.铁路节能降碳技术分类

2.铁路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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