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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十五五”农作物及畜禽育种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教师: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十五五”农作物及畜禽育种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具备创新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注册地应在四川省境内。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牵头的,应联合企业共同申报。其中,指南九、十一、十四、十五、二十原则上由企业牵头,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申报。

3.项目负责人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

4.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须签订针对该项目的合作协议(加盖各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牵头申报的项目配套资金不作要求。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承诺提供自筹资金的企业需提供满足自筹能力的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6年第一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64月末银行对账单、20264月末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其中:一季度货币资金期末数、4月末对账单资金余额、4月末资金存款余额、银行贷款授信额度不低于自筹资金。也可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和以上任意一项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和资金之和不低于自筹资金。财务数据涉密的企业除外。

6.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科技人员。

3.项目负责人应为19707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课题负责人应为197571日以后出生。

4.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术造诣较高,有较强的项目实施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团队完成科研任务。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按照《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统一向科技厅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5.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人纳入年度限项管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6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以及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项目执行期从202671日起,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4.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5.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6.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二、申报流程

(一)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指南查看。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

(三)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四川省十五五农作物及畜禽育种攻关计划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四)申报书撤回、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三、申报时限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202652718时前在线提交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如项目涉及伦理审查,请于52217时前将《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医学伦理审核申请表》(附件)发送至重大办邮箱kjczdb@swjtu.edu.cn

四、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申报书纸件报送另行通知。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五、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监督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8905

六、申报咨询

(一)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028—8678177386730190

(二)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028—86715358

(三)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028—8523164285481881

(四)校内咨询

陈开、魏春晖 028-66367279


    附件: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医学伦理审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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