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签订报送2026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和申报书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2026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任务书纸质申报书报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流程
(一)任务书填报流程详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首页 “常见问题”-“ 任务书签批流程”。
(二)各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2月1日前在信息系统完成任务书填报,并提交至“待申报单位审核”状态。任务书各个部分都必须填写,原则上不能有空白;确实无法填写的内容,请填“无”或“0”;
(三)科研院于2月2日集中审核,审核期间请项目负责人关注任务书状态,项目任务书如被审核退回,原因请看“操作记录”,按要求修改后及时再次提交;未审核期间如需要修改,请项目负责人自行撤回;
二、报送材料要求
(四)任务书审核通过后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时可导出打印,任务书正式版(含二维码、水印)1式4份,项目申报书及附件(含二维码、水印)1式1份(装订成册),任务书和申报书签字盖章后请于3月5日报送至科研院(自然基金类项目提交至综合楼206办公室、其他省级计划项目提交至综合楼211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五)填写任务书时,如果项目牵头单位、项目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有变化,一般应按项目申报书中的情况签订任务书。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在信息系统中填写“项目事项变更表”,按规定进行变更。
(六)预算编制:任务书中预算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如实编制,其中间接经费核算公式如下:
间接经费=(直接经费-设备购置费)*0.3
绩效支出=间接经费*0.7
(七)项目负责人务必按通知要求时间节点提交项目任务书和申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项目,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川科政〔2022〕4号)第二十二条“立项文件下达2个月内未报送项目任务书及申报书的,科技厅可终止项目”执行。
四、咨询电话
(一)自然科学基金。
基础研究办公室:伍 倩15828202780
梅 丽15198285278
张 宁15882004588
(二)其他省级计划项目
重大项目办公室:陈 开:13998937119
魏春晖:13308086055
赵梨利:13666198797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