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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竞争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发布了《“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校内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具体流程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主要创新点、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团队组成和研究基础等。详细技术细节可联系业务咨询方。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课题牵头单位,确定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合理编制预算。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研究任务目标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总体经费预算,并按指南要求的比例明确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和其他投入资金预算。

2.申报受理。项目管理责任主体根据年度指南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受理,对申报材料规范性、申报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资格等进行形式审查。

二、具体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所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答辩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申报书等申报材料不得涉密以及涉及敏感信息。

(二)线下提交。如果申报材料为涉密材料,可通过线下提交(包括申报书及所有附件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三份)。联合指南申报材料由牵头申报单位负责统一提报;同一单位本批次所有申报材料,需由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汇总本单位全部项目后统一提交;超过受理期限不予受理。

三、申报简表提交时间

项目申报人请于8月3日前将附件《申报简表》发送至科研院重大项目管理部邮箱(kjczdb@swjtu.edu.cn),否则四川省科技厅将无法完成项目推荐工作。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8:00至2025年8月18日16:00。

五、申报团队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项目申报书申报团队所有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申报团队需提供团队所有人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承诺书。

2.项目申报书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同一批次的指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请的项目申报书总数不得超过1项。同一批次的指南,以课题负责人申请的课题总数不得超过1项。

3.“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团队成员。

4.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年用于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月。

5.中央、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参与申报。

6.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7.项目申报人员满足申报查重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承诺书:

(1)同一批次指南,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数不超过2个,其中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项目。

(3)涉及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2个重点专项项目查重时,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与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互不限项,但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

(4)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査重。对于重大专项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5)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到2025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六、研究内容

项目申报书内容需与申报的指南方向相符,项目申报书必须满足指南方向明确的研究目标及研究内容、考核指标、成果形式、执行周期及经费等相应内容要求;除指南方向明确允许外,不得只申报部分研究内容;根据自身研究条件和基础,申报单位可缩短执行周期。申报公开类项目申报书,需严格做好脱密处理,项目申报书等申报材料不得涉密以及涉及敏感信息;如果申报书确需包含涉密信息,可通过线下方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

七、其他要求

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且尚未解禁的申报单位和申请人提报的申请材料。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含课题或任务)情况。

八、联系方式

(一)校内联系人:陈开 魏春晖 028-66367279

(二)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58881083

(三)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根据相关要求,指南内容不得转载,如有需要请登录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附件:申报简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