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师:
近日,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布了若干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方向
本次共计发布重点项目、新型电力系统重点专项、川藏铁路重点专项、南迦巴瓦重点专项、拉萨南北山绿化重点专项、高原特色农牧产业链创新计划重点专项、绿色工业产业创新计划重点专项、高原儿童疾病防治重点专项、藏医药产业链创新计划重点专项、清洁能源产业链创新计划重点专项等10项申报指南。除重点项目外,其余专项均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
二、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组织申报。在组织申报时,应以项目形式按指南二级标题的研究任务申报,须覆盖相应项目指南方向要求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一般不设立课题,应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其中,以“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发布的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在组织申报时,应以项目形式整体申报,须覆盖所有下设课题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应推荐1名首席科学家。
(二)聚焦指南任务,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整合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推进“项目+平台+人才+资金”一体化部署。
(三)2025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xizangsti.cn)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统一报送。
——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评审工作。评审中,申报经费超过100万元(含)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通过现场或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
三、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须作为至少1个课题的负责人。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项目。
同一批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包括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项目、技术创新引导、基地与人才等),同一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指南方向。
2.对项目申报人按相关规定实行限项管理,同一项目申报人同期主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4项(同一计划类别同期只能主持2项),申请截止日前提交完整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在研科技计划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科技重大专项在实施周期内,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申报其他类别项目。
3.在限制申报项目期的人员和逾期未报送项目验收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2025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
4.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5.鼓励女性科学家、企业科研人员、青年科研人员申报或参与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
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申请人、项目名称和申报经费。
四、其他要求
(一)由区外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须至少有1家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作为至少1个课题的牵头单位。鼓励和支持区内外单位联合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应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应明确今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载体和场景,推动科技成果在西藏转化应用。
(三)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如开展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须事先审查报批的科研活动,由申报单位事先依法依规履行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能立项。
(四)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和科研数据的归属、使用和转移,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合作各方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
(五)提交的申报资料应包含以下材料或证明。
1.自筹资金承诺证明。单位出具的承诺证明,应明确自筹资金额度、来源和到位时限等。
2.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需提交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能够体现2024年度研发活动、研发投入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3.联合申报协议(须加盖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公章),应包括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
4.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页(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成果证书、知识产权使用协议、文献或样品检测报告等)。
6.牵头申报单位信用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7.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须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8.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年度任务、年度目标表。
9.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预期标志性成果表。
10.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预期成果应用情况报告(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1.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五、具体申报方式
(一)限项申报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2025年6月2日17:00前将限项项目申报简表(附件)发送至重大办邮箱kjczdb@swjtu.edu.cn,根据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限项要求,科研院将组织遴选后择优推荐。
(二)网上填报。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不接收纸质材料,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请通过科研院遴选的项目申请人按要求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https://www.xizangsti.cn)申报项目。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全部以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11日12:00-6月9日12:00。
(三)附件获取。
请各有关单位以项目申报人账号(须提前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在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https://www.xizangsti.cn)“科技项目申报”模块内“通知公告”中获取本通知的附件材料。
六、联系方式
(一)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孙明军 李一民 郭晓0891-6836039
(二)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王岩 次旦卓玛0891-6832142
(三)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科技信息中心。
黄玉龙 杨明芬0891-6830873
(四)校内联系人。
川藏铁路重点专项:刘婉娟 028-66368375
非川藏铁路重点专项:陈开、魏春晖 028-66367279
附件:限项项目申报简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