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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征集国家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应为标准物质研制与应用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计量技术机构正式在编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无学术不端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刑事处罚,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3. 在标准物质研制、应用、管理体系与规范研究等相关领域工作5年(含)以上,熟悉标准物质相关研制技术、测量技术、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要求、数理统计与不确定度评估方法,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获业内普遍认可。

4. 熟悉计量与标准物质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和技术审评要求,具有较好的交流沟通能力和文字水平。

5. 能够按要求参加技术审评活动,履行审评专家职责和义务。

6. 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两院院士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除外),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评工作。

(二)专业领域要求

专业领域

具体说明

生物测量

蛋白、细胞、核酸、微生物相关

有机测量

检验医学相关

无机测量

检验医学相关

同位素测量

稳定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相关

物理测量

光学、力学、电学、几何量等物理参数相关

工程测量

石油化工等产品与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相关

材料测量

材料性能相关

其他

其他

(三)工作程序

1. 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填写《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 审查公示

市场监管总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和技术审查,通过审查的专家人选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进行公示。

3. 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入选国家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承担相关专业和领域标准物质技术审评等工作。

二、材料报送

请各位老师于2023年10月23日12:00前将盖章纸质专家申请表(附件1)原件一式3份提交至科研院重大项目管理部(综合楼274办公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版,需含有个人免冠照片)及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重大项目管理部邮箱(kjczdb@swj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科研院联系人:陈开 魏春晖 赵梨利 028-66367275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联系人:李建威 010-82262871

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联系人:卢晓华 010-64524776、邵明武 010-64524719

附件:1. 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 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