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川科政〔2022〕4号)相关规定,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任务书要求推进项目实施并按规定开展验收评价。项目到期1年后仍未完成验收评价,由科技厅撤销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录科研诚信。
请各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高质量完成项目验收工作。截止目前逾期一年的项目(项目任务书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须于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验收(自主验收的项目,请根据学校自主验收管理办法要求完成验收评价)。请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每周二和周五上午12:00前将项目验收推进情况向科研院报备。
3月20日仍未完成验收给学校带来相关影响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学校将对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项目联系人:刘海龙(基础研究类项目);魏春晖(非基础研究类项目)
联系方式:028-66367275
邮箱:kjczdb@swjtu.edu.cn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