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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科技厅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近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下称通知)详见附件1。根据要求,现将校内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围绕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等4个基础学科方向和以太赫兹通信为主的下一代通信技术、光电技术、量子互联网、类脑智能等引领性前沿技术方向,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围绕战略需求,突出原始创新,重点支持具有重大前瞻性、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

1.申报要求:(1)申报项目应是基础研究项目,不支持技术研发、示范推广类项目。(2)各中央在川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双一流”高校各申报不超过15项,其余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各申报不超过5项。

2.支持方式: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不超过40万元。

(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

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围绕西部(成都)科学城,重点支持国家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持省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建设高新区公共服务平台。

1.申报要求:(1)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基地提升科研条件能力。(2)由科技创新基地的依托单位进行申报,同一基地只能申报1项。

2.支持方式: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国家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每项支持不超过500万元,其余基地每项支持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在研的引导资金项目,不得新申报项目。申请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或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条件。

)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组织申报1项。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通知要求。

三、填报要求

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项目为限项项目,申报项目的申请人请填写《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项目意向申请表》(附件2)并上报到各学院各学院汇总本单位申报意向名单后于2022年81518:00前将电子版申报名单发送至科研院邮箱(kjczdb@swjtu.edu.cn)(逾期未提交,将不予受理),科研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咨询后确定最终申报名单。

四、申报时限

通过科研院校内评审的项目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登录科技厅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书与附件材料,并于2022年9月1日18时前在线提交,提交后科研院将对申请书进行形审,形审期间请项目申请人关注申请书状态,被退回修改的请根据退回意见及时修改后提交,申请人有意修改的可自行撤回修改。

五、申报咨询

(一)科技厅区域处 张文 028-86717490 

成都市学道街39号,科技厅205室。

(二)财政厅科教文处卿杰 028-86679421

成都市南新街37号,财政厅606室。

(三)技术支持热线(工作日9:00-17:00)

张波 028-85249950 彭杰028-68187980  

(四)校内申报咨询魏春晖 13308086055 伍倩倩 15828202780


附件: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

2、《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项目意向申请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