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师: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题攻关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申报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二)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开展集成攻关。鼓励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任务。
(三)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科管系统)。从指南发布日到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课题申报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的行为。
申报材料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2.本重大专项由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受理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若申报团队数量少于2个,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若申报团队数量低于拟立项数量3~4倍的,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可不组织首轮评审,直接将相关申报团队纳入答辩评审环节。若申报团队数量高于拟立项数量3~4倍的,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可针对申报材料组织首轮评审,择优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团队纳入答辩评审环节。
3.项目管理责任主体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团队进行答辩评审,并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主管司局;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报资格要求
详见系统内附件。
四、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8:00至11月30日16:00。
2.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并于2026年11月20日16:00前将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附件1)发送至重大办邮箱kjczdb@swjtu.edu.cn,如项目涉及伦理审查,请将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医学伦理审核申请表(附件2)同步发送至邮箱。
3.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工作的依据。
4.申报团队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因不符合限项申报要求导致形式审查无法通过。
5.项目如获批,配套经费由申报团队自行解决。
6.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定于2026年10月30日9:30以线上方式开展预算编制培训(腾讯会议号:265—654—151),请申报团队预算编制及经费管理人员参加。
五、咨询方式
(一)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二)业务咨询电话
项目管理责任主体(项目申报):010-57305701
项目管理责任主体(预算编制):010-57305703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30~16:00
(三)校内咨询
陈开、魏春晖 028-66367279
根据相关要求,指南内容不得转载,如有需要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
附件:1.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2.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医学伦理审核申请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