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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教师: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近日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对象为符合条件且尚未入库(或已在库需更新信息)的专家。

二、入库条件

(一)领域专家

专家应从事消化、泌尿、神经、血液、运动、风湿免疫、内分泌、口腔、眼、耳鼻喉、皮肤、罕见病或相关共病专业方向基础研究、预防控制、临床诊疗、技术和产品研发或卫生政策研究等,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造诣。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具备评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能力和水平,有时间和精力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和服务等工作。

3.科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财务专家

应熟悉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具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主要从事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中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及以上职称的财务人员,财务审计部门的主要管理人员。

(三)产业界专家

产业界专家应满足上述(一)中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2.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3.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4.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其联盟、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入库流程

请有意向入库的校内教师,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中注册账号,并联系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重大项目办公室授权专家账号,授权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科技专家”模块登录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待单位审核状态。

四、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对于已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可参考如下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wdtz/20220526/4922.html进行信息更新。

五、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入库的教师及已在库专家于2026年10月13日前按要求完成填报及信息更新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专家库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2.业务咨询电话:董老师,010-88387225

3.校内联系人:陈开 魏春晖,028-66367279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