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网安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二批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校内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60周岁以下(1965年2月28日以后出生)。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年用于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项目负责人可同时作为该项目的课题负责人。项目(课题)负责人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科研人员每年累计科研投入不得超过12 个月。
3.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符合《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资【2022】107号)中关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要求。
4.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结束时间早于2026年12月31日的,不在限项范围内。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课题),若退出原项目研发团队,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6.参与网安重大专项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该重大专项具体研究任务;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课题)。
7.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内容与申报的指南方向相符,全面覆盖指南研究内容。
2.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课题;项目参与申报单位(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
3.申报书正文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
4.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的联合申报协议。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签署时间等,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所有课题负责人签字。
5.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所有参与单位均须签署标准格式的诚信承诺书。
三、具体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组建申报团队,鼓励产学研用联合攻关。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编制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项目申报书内容应与项目申报指南相符,申报材料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阐述说明研究目标及内容、研究基础、实施路径等内容,须覆盖相应项目申报指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要求:
--联合申报协议。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签署时间等,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所有课题负责人签字。
--单位资质证明。提供项目申报单位和所有参与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财务报告。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若为企业,须提供该单位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其他来源资金承诺书。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应出具配套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
--诚信承诺书。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所有参与单位须签署标准格式的诚信承诺书。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组织参与单位按照指南确定的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的需求编制项目预算申报书,并按指南要求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鼓励地方、金融资本及其他社会资本等对专项项目进行投入。对于通过答辩评审的项目,如中央财政资金预算被评审核减,在签订任务书时原承诺的其他来源资金的预算总额可相应调减。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四、其他要求
1.对于具有特定重大行业应用目标的项目,主责单位可根据需要选择项目联合管理部门。项目联合管理部门和主责单位共同与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委派责任专家参与联合管理项目的全流程,协调落实配套资金和保障条件,确保项目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
2.项目承担单位须实际承担项目研发、测试、应用示范等科研任务,严禁为了“挂名”“凑数”仅高比例配套而不参与实质性研究工作的行为。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使用重大共性协同攻关试验验证环境,可直接租用中关村国家实验室能够提供的基础算力和共性设备。
4.应将网安重大专项产生的科研数据和技术成果汇交至中关村国家实验室确定的技术平台进行测试验证。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8:00至2026年2月28日16:00。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并于2026年2月12日17:00前将《申报简表》(见附件)报送至重大办邮箱kjczdb@swjtu.edu.cn。
六、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电话
网安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010-83016170;
网安重大专项总师办公室:010-83016160;
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00-16:00。
(二)校内咨询
陈开、魏春晖 028-66367279
附件:申报简表
根据相关要求,指南内容不得转载,如有需要请登录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