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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 2026年度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新材料重大专项专项办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科技部通知和指南相关要求(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1103/5783.html)。

二、账号注册和在研查询

如需开通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请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科管服务”根据相应流程注册后,联系科研院重大项目管理部完成审核。

科研人员在研项目情况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点击“在研人员查询”进行核查。

三、申报简表提交时间

项目申报人请于2025年121日前将《附件:申报简表》发送至重大项目管理部邮箱(kjczdb@swjtu.edu.cn),否则四川省科技厅将无法完成项目推荐工作。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0:00至2025年12月19日16:00。

五、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是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目标完成负全责。

(一)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注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应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详见系统内附件1)和项目申报须知(详见系统内附件2)相关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

、申报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项目责任人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2.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应为课题负责人。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年用于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每年累计科研投入不得超过12个月。

4.本专项及其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中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本专项项目。

5.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结束时间早于 2026年6月30日的,不在限项范围内。

6.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课题),若退出原项目研发团队,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7.新材料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及产品首席专家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课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课题)。

8.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内容与申报的指南方向相符。

2.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项目参与申报单位(含牵头申报单位)数量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

3.申报书正文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

4.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分别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协议应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项目责任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和签署日期等。

5.项目责任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所有参与单位均须签署标准格式的诚信承诺书。

、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陈开 魏春晖 028-66367279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010-58882999,program@istic.ac.cn。


根据相关要求,指南内容不得转载,如有需要请登录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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