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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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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能源局作为主责单位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2个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校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通知和指南相关要求(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522/5685.html)。

二、账号注册和在研查询

如需开通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请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科管服务”根据相应流程注册后,联系科研院重大项目管理部完成审核。科研人员在研项目情况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点击“在研人员查询”进行核查。

三、申报简表提交时间

项目申报人请于623日前将附件《申报简表》发至重大项目管理部邮箱(kjczdb@swjtu.edu.cn),否则四川省科技厅将无法完成项目推荐工作。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8:00至2025年7月10日16:00

五、申报人资格条件

(一)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年用于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项目(课题)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

(三)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聘用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四)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重点专项的实施方案专家组与2025年度指南专家组成员不得参与申报;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合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对于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项目(课题)负责人与项目骨千同期申报和在研的以上专项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重点专项申报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申报和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及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

(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六、其他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除特殊说明外,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5个。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含课题或任务)情况。

、咨询方式

(一)校内联系人:陈开 魏春晖 028-66367279

(二)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三)业务咨询电话:

1.“氢能技术”重点专项:010-68104408

2.“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010-68207731、68207706


根据相关要求,指南内容不得转载,如有需要请登录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附件:申报简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