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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新型油气勘探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发布新型油气勘探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现将校内组织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通知和指南相关要求(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418/5668.html)。

二、账号注册和在研查询

如需开通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请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科管服务”根据相应流程注册后,联系科研院重大项目管理部完成审核。

科研人员在研项目情况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点击“在研人员查询”进行核查。

三、申报简表

按四川省科技厅推荐工作要求,请项目申报人于5月19日前将《申报简表》(详见附件)发送至科研院邮箱(kjczdb@swjtu.edu.cn)。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8:00至2025年6月6日16:00,如有申报意向,请及时与科研院联系。

五、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项目研究团队中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人员占比不低于50%。

项目(课题)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他参与人员不得少于3个月。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三)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聘用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四)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本重大专项的专项专家组成员不得参与申报;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

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总数不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不纳入上述限项范围。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课题)而退出在研项目(课题);退出项目(课题)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课题)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对于本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第二次青藏科考(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到2025年12月31日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六、其他形审要求

每个项目(课题)设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6个,项目参与单位(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总数不超过20家。申报书第五部分项目组织实施机制中需明确项目牵头承担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含课题或任务)情况。其他说明

七、申报说明

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启动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核定中央财政资金的30%,实施周期为2025年—2030年。

八、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申报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二)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开展集成攻关。

(三)本次项目申报采用一轮申报方式,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科管系统)。从指南发布日到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课题申报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为落实《科学数据管理办法》有关精神,推进科学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应签订科学数据汇交和共享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申报材料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2. 形式审查。专项办公室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并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 项目评审。专项办公室组织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团队进行答辩评审,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团队达到2家及以上,采用答辩评审方式优选承担单位;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团队少于2家,采用答辩评审方式,通过后予以立项,不通过则择期重新发布。

九、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010-58882999,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方式:油气专项办公室:010-59986082

校内联系方式:陈开、魏春晖 028-66367279


根据相关要求,指南内容不得转载,如有需要请登录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附件:申报简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