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合成生物学”2个重点专项应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校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通知和指南相关要求(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409/5662.html)。
二、账号注册和在研查询
如需开通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请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科管服务”根据相应流程注册后,联系科研院重大项目管理部完成审核。科研人员在研项目情况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点击“在研人员查询”进行核查。
三、申报简表提交时间
项目申报人请于4月15日前将附件《申报简表》发至重大项目管理部邮箱(kjczdb@swjtu.edu.cn),否则四川省科技厅将无法完成项目推荐工作。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8:00至4月27日16:00。
五、限项要求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个应急项目(课题);因任务特殊,应急项目不计入总数限项范围。
六、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6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港澳单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4)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5)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6)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7)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个应急项目(课题)应急项目不计入总数限项范围。
(9)各重点专项中报指南中对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申报书要求
1.申报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认真阅读本指南、申报书填报说明等,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申报书。
2.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等,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的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在联合申报协议上签字,协议签署时间应明确体现。
(2)项目(课题)牵头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
(3)项目(课题)负责人为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居民的,聘用期应覆盖所申报项目(课题)的执行期,并应提供相应聘用材料。其中,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所有受聘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
(4)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对于明确配套经费的项目,应提供自筹经费来源证明,明确配套金额。
(6)对于应用示范类项目,应提供示范应用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2号)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课题)预算。
4.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5.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重点专项指南的要求提供附件材料。
项目(课题)的牵头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八、形审要求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涵盖一级标题下指南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8家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
九、咨询事项
(一)校内联系人:陈开 魏春晖 028-66367279
(二)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三)业务咨询电话:
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
指南方向:010-62327967
(申报条件、申报书、形式审查要点等):010-88225093
合成生物学
指南方向:010-62329246
(申报条件、申报书、形式审查要点等):010-88225176
根据相关要求,指南内容不得转载,如有需要请登录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附件:申报简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