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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网站发布了“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将项目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科技部通知和指南相关要求(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1014/5587.html)。

二、账号注册和在研查询

如需开通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请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科管服务根据相应流程注册后,联系科研院重大项目管理部完成审核。

科研人员在研项目情况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点击在研人员查询进行核查。

三、申报简表提交时间

项目申报人请于20241118日前将《2024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重大项目管理部邮箱(kjczdb@swjtu.edu.cn),否则四川省科技厅将无法完成项目推荐工作。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410218:0012216:00,如有申报意向,请及时与科研院重大项目管理部联系。

五、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见附件)限申报4.94.10方向。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6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项目(课题)负责人为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居民的,聘用期应覆盖所申报项目(课题)的执行期,并应提供相应聘用材料。其中,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所有受聘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

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六、关于“揭榜挂帅”项目

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国家战略急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团队遴选可采取申报团队相互质询、同场竞技等方式。项目全过程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七、联系方式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电话:

010-88225063010-88225195校内联系人

3.校内联系人:

陈开、魏春晖028-66367279

 

根据科技部要求,指南内容不得转载,如有需要请登录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