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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2个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网站发布了“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共2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将项目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科技部通知和指南相关要求(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905/5566.html)。

二、申报条件

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

1.项目(课题)负责人应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6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男性应为3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3.港澳单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4.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5.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6.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7.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中对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申报简表提交时间

项目申报人请于2024年10月8日前将《2024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重大项目管理部邮箱(kjczdb@swjtu.edu.cn),否则四川省科技厅将无法完成项目推荐工作。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8:00至10月24日16:00,本专项同一推荐单位同一指南方向限推荐申报一项,请有意向申报老师于9月20日前将附件2: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意向情况摸底表电子版发送至重大项目管理部邮箱(kjczdb@swjtu.edu.cn),并及时与科研院重大项目管理部联系。

五、限项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2.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的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计入上述2项总数的限项范围;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计入总数限项范围的项目。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5.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结束时间早于2024年12月31日的项目(课题),不计入总数限项范围。

六、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

陈开、魏春晖 028-66367275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

(1)“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8。

(2)“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2。


根据科技部要求,指南内容不得转载,如有需要请登录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