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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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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等3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网站发布了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3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将项目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科技部通知和指南相关要求(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806/5555.html)。

二、账号注册和在研查询

如需开通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请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科管服务根据相应流程注册后,联系科研院重大项目管理部完成审核。

科研人员在研项目情况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点击在研人员查询进行核查。

三、申报简表提交时间

项目申报人请于2024914日前将《2024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重大项目管理部邮箱(kjczdb@swjtu.edu.cn),否则四川省科技厅将无法完成项目推荐工作。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48208:0092516:00,如有申报意向,请及时与科研院重大项目管理部联系。

五、限项要求

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1;本重大专项的专项专家组成员不得参与申报;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总数不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对于本重大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

项目任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412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六、联系方式

科技部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

陈开、魏春晖 028-66367276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方式:

项目管理责任主体:010-50918187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3016:00


根据科技部要求,指南内容不得转载,如有需要请登录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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