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二级单位:
2023年,财政部反馈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预算执行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清单,指出部分项目的资金使用存在“违规使用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慢”和“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包括“列支绩效奖励给对项目未起到足够支撑作用的研究生、博士后”、“列支经费用于不在任务书中的人员,包括工资、社保等”、“项目牵头单位未及时向课题承担单位拨付课题经费”、“项目(课题)经费执行率低”、“未按项目(课题)预算和规定比例执行项目间接经费”等。
请校内各相关二级单位高度重视,依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南交通大学重点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管理制度,对本单位教职员工承担(参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相关科研人员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
请各二级单位于3月11日17点前将自查自纠报告(以学院为单位,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274。
联系人:朱程17713575212; 赵梨利13666198797;张超17380666103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川藏铁路研究院)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