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3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相关意见请于2023年4月3日24点之前发至电子邮箱kyptc@most.cn。
附件:根据科技部要求,指南内容不得转载,如有需要请登录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