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有关批次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6日,相关意见请于2月26日24点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iuh@most.cn。
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重大项目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上述2批次指南的申报通知拟于2023年3-4月间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