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有关批次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5日,请于8月15日24点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iuh@most.cn。
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指南提出的领域方向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上述2批次指南的申报通知拟于2022年9-10月间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