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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为新一步做好联合基金项目的评审工作,拟开展联合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工作,请各单位积极组织评审专家推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坚持原则,能够认真、公正、高效地履行职责,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一般不超过65岁(有特殊贡献或两院院士年龄不超过70岁)。

(二)、除基本条件外,以下条件至少满足两项;

1)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及以上项目至少1项;

2)具有在国际/国家标准化组织任职的经历或参与过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或申报的国际/国家标准被批准发布;

3)具有在国家级研究平台或地方研究机构中以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身份开展科研工作的经历,或在平台或机构中担任主要科研管理职务或在国家级学术组织中任高级职务;

4)具有作为核心成员/骨干成员承担相关领域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经历;

5)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具有突出科研价值的,可放宽至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或行业重要科技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际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中国专利奖、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科学技术奖、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等;

6)其他:具有海外科研和工作经历,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前沿方向,了解相关行业发展前景的海外专家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工作安排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评审专家,被推荐的评审专家需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1),各单位汇总本单位推荐专家信息,并填写《联合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2022621日下午5: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邮箱(kjczdb@swjtu.edu.cn),科研院汇总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基金委。原则上不推荐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专家库专家。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海龙、伍倩

联系电话:028-66367275

邮  箱:kjczdb@swjtu.edu.cn

办公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206办公室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

 2、《联合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