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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进展/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要求,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结题/成果报告的提交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相关报告材料,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展报告

《进展报告》采用在线填写的方式,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须提交2020年度《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请使用现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在线填写,务必于2021110日(周日)下午16:00在线提交进展报告。

二、结题/成果报告

(一)填写说明。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填报说明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提交本人签字后的结题/成果报告纸质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二)《结题/成果报告》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的填写。

《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中包含了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以下简称《资金决算表》)相关内容的填写。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2)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2.《资金决算表》中经费决算数据,以截止到20201231日的数据为准进行统计,请务必按此时间要求准确填报。

3.《资金决算表》分为定额补助式决算表和成本补偿式决算表。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填报成本补偿式决算表,其他各类科学基金项目填报定额补助式决算表。

(三)校内受理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将审核通过的最终版本《结题/成果报告》的PDF文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不含附件材料,为方便审核,建议将报告的签字盖章页作为封底,文字朝外装订),经本人亲笔签名后,提交到各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务必于2021224日(周三)下午16:00前将本单位报告全部统一汇总后,交至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伍倩、赵梨利、马霖

联系电话:028-66367275

电子信箱:kjczdbswjtu.cn

址:犀浦校区综合楼206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