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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老师: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以下简称《通告》)的有关事项,结合学校基金工作安排,现将学校2021年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0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度基金项目申请

2021年度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类型将集中接收申请。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非集中接收期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随时接收申请,相关指南请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科研院网站。

(一)申报事项

1.申请人账号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户。(注意: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基金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基金项目资助的,应当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项目评审结果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书撰写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关注自然基金委网站和科研院网站),登录信息系统,严格按照相应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信息系统。

申请人应按照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各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根据“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优青,不包括优青(港澳)〕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书系统提交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学校集中接收申请时间

2021115日至202122816

(二)审查事项

学校、各二级单位于20213216时前完成项目形式审查。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14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三)重要事项

1.代码全面调整。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指南》发布。《指南》拟于20211月中旬发行,请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科研院网站。

二、结题事项和进展报告

2020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负责人和需提交2020年度《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请按照科研院《关于提交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https://sro.swjtu.edu.cn/info/1075/9005.htm)的要求提交进展报告和《结题/成功报告》。重要事项如下。

1.进展报告:2021110日(周日)下午16:00在线提交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结题/成果报告2021224日(周三)下午16:00前将基金委审核通过的最终版本《结题/成果报告》的PDF文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本人亲笔签名提交至各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统一汇总后,交至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

学校将按照《条例》的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三、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

学校将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收回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2087号)的要求,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7年度结题项目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以下简称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

学校将于202133116-4716时期间填报《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核查资金使用情况,按相关规定使用科研经费。

四、咨询与联系方式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7474

科研院咨询电话:

伍倩、唐雪瑞、赵梨利、马霖:028-66367275

国家自然基金委各类事项和各学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五、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

科研院网站:https://sro.swjtu.edu.cn/


附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咨询电话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1月6日




附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咨询电话

()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6232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62317474

财务咨询

成本补偿类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62328485

定额补助类项目(除成本补偿类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

62327225

62329112

62326961

各类型项目咨询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62329336

62328222

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

62329133

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

62329897

62326872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62327001

()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720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140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941

交叉科学部

62328382

办公室

62327087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12

财务局

62328485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62326959

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