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服务 提高效率 改进学校采购与招标业务流程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学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水平,在规范同时注重采购效率和服务能力的提升,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在广泛听取校内相关部门和教师意见基础上,依托学校近期开发完毕的大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采购管理平台),对采购与招标工作的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招标)采购项目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2015〕59号)规定,凡达到以下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
1.单项合同估算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改建、扩建、装修、修缮、拆除、绿化等工程采购项目;
2.单台(件、套)价格或批量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行政办公、后勤用仪器设备、软件等以及50万元(含)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单项合同估算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设计、监理、咨询、物业管理等服务采购项目;
4.批量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资、图书教材、家具等采购项目;
5.医疗药品、膳食等大宗消耗性物资采购项目。
以上项目由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采购项目部门通过学校采购管理平台上报采购计划,经采购项目经费负责人审批后即可开展采购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
二、分散(自行)采购项目
在上述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各采购项目单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采购:
1.仪器设备类: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产品,涉及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复印机、打印设备、投影仪及空调机,不分金额大小,属于科研仪器设备的通过(校内)网上竞价方式采购,其它均按国家规定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该类项目由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按国家规定选择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网上商城、网上竞价方式采购。
(2)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产品,单台(件、套)价格或批量预算金额在3万元(含)-10万元的教学、行政办公、后勤用仪器设备、软件、耗材等采购项目,以及3万元(含)-50万元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通过(校内)网上竞价系统进行竞价采购,竞价周期一次为3个工作日,采购项目部门可通过(校内)网上竞价平台系统自报价功能推荐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2。
2.工程、服务、物资采购项目,由采购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通过学校采购管理平台—采购合同管理模块进行合同上报,并提供所在部门加盖公章的党政联席会或处务会会议纪要(科研类经费须上传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情况说明),会议纪要或情况说明均以上传附件的方式提供,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3。审核后持合同至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加盖学校合同章并备案。
三、办理合同专用章程序
集中(招标)采购项目合同实行合同会审制。集中采购合同主要包括三个会签表:《西南交通大学货物服务集中采购合同会签表》、《西南交通大学修缮(装修)工程集中采购合同会签表》、《西南交通大学基建(国拨修缮)工程集中采购合同会签表》,各会签表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4。
分散(自行)采购项目完成采购流程后,即可撰写并打印采购合同,学校采购管理平台——采购合同管理模块提供标准合同,采购项目部门也可自行起草合同。合同打印完毕后(至少一式四份),须经成交方签字、盖公章(含骑缝章),采购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部门公章后,至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
四、业务咨询方式
采购计划申报和采购申请 联系电话:66367259,联系人:黄老师
网上竞价平台操作和分散(自行)采购合同备案 联系电话:66367359,联系人:曹老师
集中(招标)采购合同会签 联系电话:66366332,联系人:宋老师
采购管理系统、网上竞价系统计划在2016年10月8日起正式启用,采购计划申报和采购申请、分散(自行)采购合同备案等相关工作原则上均在线上执行。
特此通知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
附件1-5:
1.采购计划申报和采购申请操作说明
2.(校内)网上竞价平台用户操作说明
3.工程、服务、物资分散(自行)采购合同备案操作说明
4.集中(招标)采购合同会签注意事项
5.学校采购标准与采购方式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