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说明:
1、在科研项目申请书、任务书、合同书、预算书中凡涉及科研经费预算填报的,均需依据上级项目主管部门的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填报,其中涉及间接经费、管理费科目预算的均需按照所允许的上限比例进行填报。上级项目主管部门没有相关办法限制的,按照学校所规定的相关要求比例进行间接费用、管理费的预算。具体流程见图5。
2、对于经费200万以上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科研院、计财处将视情况进行专家评审。
3、针对项目组提交的经费预算,科研院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新校区综合楼207房间
联系方式:伍倩倩,028-66367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