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说明:
1、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西交校[2013]20号)文件,已办理完校内结题手续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及时办理结账手续。同时,科研院需要每年6月定期清理到期未结账项目,并通知项目所依托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通知和督促项目负责人办理。
2、项目负责人应在结账前全面清理经费收支款项。借款应在结题之前全部报销或归还,应付未付款,应在经费结账前全部处理完毕。
3、科研项目结题后所形成的结余经费,项目主管单位要求上缴的,按项目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如不需上缴的,纵向项目结余经费留原卡继续使用且不受原预算控制,横向项目结余经费转入项目负责人科技发展基金账号,专项用于项目负责人开展后续研究和其他项目的前期研究活动所产生的支出。横向项目科技发展基金可以支出人员费、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实验室改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接待费等,其中接待费比例不超过20%。
4、项目负责人在退休或调离学校前,原则上应结清其科技发展基金账号中所有项目经费。
附件材料: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申请表.docx
纵向科研项目校内结账办理: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新校区综合楼207房间
联系方式:伍倩倩,028-66367276
横向科研项目校内结账办理:
联系方式:郭芙蓉,028-66366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