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中心)、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更加快捷、高效为各位老师完成项目立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1. 请还未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个人信息的老师,尽快录入和完善个人信息。
2. 对于首次到账的科研项目,请先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相关项目计划任务书/合同信息,然后携带资料来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领取到款通知单;对于非首次到账的科研项目,直接携带立项审查表来科研院领取到款通知单。
资料清单:
横向项目: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立项审查表,综合楼208办公室
纵向项目:任务书复印件、经费预算表、立项审查表,综合楼206办公室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