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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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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使用的提醒

 

校内各项目负责人: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属于国库财政拨款,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教育部、财政部发布了相关文件,施行预算与预算执行挂钩,分阶段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预算执行的情况直接影响下一年度国库财政资金的安排。

本年度经费使用进度要求在2021年11月19日前全部完成,届时将冻结经费卡并将未使用经费全部收回,请各项目负责人注意经费使用进度,真实合理按照经费序时进度完成项目经费支出。

 

联系人:梅莉  张鹏飞  欧阳萍萍

联系电话:66366294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