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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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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需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登记(青年奖、直报项目不需要成果登记),现就如何进行成果登记做详细说明。成果登记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1、登陆www.tech110.net(点击链接),首页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0)》软件安装;

2、学校科技管理部门选用成果管理机构”(进入系统的密码为:kjcgadm成果登记系统成果管理机构代码查询(点击链接)),课题组或项目组选用成果完成单位,做好文字录入工作。

3、将文件选择上报形式导出(注意:导出的文件应该是***.zip形式,切记不要改导出的文件名)发送到学校科研院glk@swjtu.edu.cn邮箱,由学校科技处统一打包(用登记系统打包,勿用WINZIPWINRAR等压缩软件打包)(不接受课题组或项目组单独发送的邮件)

  文字录入完毕后,请在软件数据处理中选择打印登记表,使用A4纸打印完毕后装订成册。在《科技成果登记表》的首页上,完成单位处加盖学校公章。然后由学校科技处统一汇总邮寄一份到下面的地址:

科技成果登记

教育部收到《科技成果登记表》审核通过后,颁发成果登记号,统一将成果登记号 E-mail回复给学校科研院。科研院统一领取成果证书后发放给课题组。

二、注意事项:

1.成果登记的项目名称和完成人必须与申报奖励的项目名称和完成人保持一致(用于申报教育部科技奖励);

2.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登记过,而未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登记过的项目,必须重新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成果登记;

3.只需邮寄《科技成果登记表》一份,其他证明材料一律不用;

4.往年在教育部做过成果登记的项目,如果项目名称和完成人没有变化的话,成果登记号可以继续使用,反之则必须重新登记;

5.《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10-64444088

 

联系单位:科研院成果管理科

联系人:王青亚

联系电话:66366275

电子邮箱:glk@swjtu.edu.cn

联系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