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精神,教育部现已开始进行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以及进行教育部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为做好我校教育部科技奖励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教育部科技奖励的项目必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附件1)、《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附件2)中规定的推荐要求。推荐书的具体填写说明请参考《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
二、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三、推荐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推荐工作手册”,公示内容请务必于2016年5月5日前发送至科研院成果管理科邮箱,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四、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2017年度国家科技奖遴选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需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推荐前需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五、拟申报教育部奖的老师,请务必于2016年4月15日前在科研院成果管理科登记备案(成果项目名称、主持人、申报奖种)。科研院成果管理科于4月20日至5月5日进行推荐书初稿审查工作。
六、网络填报时间:2016年4月7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0日。
七、请老师务必于2016年5月23日前上报纸质材料到科研院成果管理科,具体要求是:推荐书3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国防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6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联系人:何薇
联系电话:66366275
联系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207房间
电子邮箱:glk@swjtu.edu.cn
科研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附件2、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附件4、回避专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