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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各单位对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问题“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未达标准机时”自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15年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对学校2008-2014年单价或成套购置价格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使用机时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使用效率较低,未达到标准机时800小时/年/台(套),缺少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此前,根据教育部对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问题整改要求,学校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部署了整改工作要求,并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的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未达标准机时的整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对本单位单价或成套购置价格4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格式如下:

(一)、本单位40万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数量及基本使用情况。

(二)、本单位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相关规章制度。

(三)、每台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未达到标准机时的情况说明。

(四)、整改措施及管理思路(包括贵重仪器设备基表3(模板见附表一)的数据如何收集填报)。

二、本项工作涉及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问题的整改,教育部在930日后将进行抽查。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各类贵重仪器设备购置的审批程序、科研项目申报预算编制过程中的贵重仪器设备方案论证程序,并将贵重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包括开放共享)与年度学院考核挂钩,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的自查情况,形成整改方案并发布执行。

三、材料提交:请各单位于7月13日前提交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自评报告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犀浦校区综合楼107室公共资源科),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ggzy@swjtu.edu.cn。预期未完成的单位,停止该单位购买贵重设备的审批程序。

附表一 贵重仪器设备基表三.xls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二0一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