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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入卡立项审查

相关说明:

1、科研经费进入学校计财处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经费立项,办理流程见上图。

2、针对科研院组织申报且我校牵头的纵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铁路总公司项目),经费到账后,由科研院通知项目负责人办理立项;其他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与拨款单位(委托方)积极沟通和联系,确保经费进入学校计财处后,及时办理立项。

3、经费立项所需携带资料

  • 项目经费首次到账:

纵向项目:我校集中申报的纵向项目,立项需提供《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立项审查表》(1份)、《西南交通大学项目经费预算表》(1份)。对于我校非集中申报的或作为参与单位承担的纵向项目,立项需提供项目任务书(合同)或与牵头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分合同),如果不能提供任务书(合同),无法判断是否为纵向项目。对于部分纵向项目确实没有任务书等材料的,需提供的批准书等相关立项证明资料。

横向项目:《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立项审查表》(1份)、《技术合同》(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项目经费非首次到账:

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均只需携带《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立项审查表》(1份)。

4、二级单位负责课题组所具备的科研条件进行审核等;科研院负责对《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立项审查表》、《西南交通大学项目经费预算表》的内容审核,重点审核所填写的预算数值是否与《项目任务书》(合同)上数据一致,而且特别注意的是:《西南交通大学项目经费预算表》中填写的预算是整个项目总经费的预算,不是每笔到位经费的预算。

5、关于间接费用、绩效支出和管理费的提取原则:纵向项目按照批复预算执行,没有预算的按照项目主管单位办法或学校办法执行,需提交免提管理费或者间接费用的书面申请,并上报科研院、计财处审批;横向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委托方或学校办法提取。学校关于间接费用、绩效支出和管理费的提取方案见下表。




纵向科研项目立项: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新校区综合楼207房间

联系方式:伍倩倩,028-66367276

横向科研项目立项: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新校区综合楼207房间

联系方式:郭芙蓉,028-66366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