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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流程

相关说明:

(一)相关调整原则

课题预算总额调整,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应当按原程序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相关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按原程序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课题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可以调增调减;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可以调减;间接费用不得调整;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项目实施中发生的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

(二)需带材料及注意事项

1、办理预算调整时,项目组必须携带附有项目经费预算内容的合同或任务书。

2、在实际情况中,存在项目总经费并没有增加,只是因为老师以前办理立项时只做了一笔经费的预算,后面来了经费后要进行调整,该情况校内可进行处理。同时也存在项目总经费确实增加的情况,这需要项目组提供项目主管部门或拨款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

附件材料:

附件西南交通大学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doc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新校区综合楼207房间

联系方式:伍倩倩,028-66367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