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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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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校内截至时间:2021年6月29日)

校内各单位:

近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校内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盖章部分均需盖章后扫描上传。

二、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中无不良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有逾期未验收、验收不通过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引导项目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或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条件。

三、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020年引导项目已支持的和2021年第一批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已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次引导项目。

四、申报身份获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五、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通知要求。

六、本次项目申报为限项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与科研院联系,并于6月29日(周二)下午5点前在线提交,如超项研院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预评审,择优推荐。项目申报需按照时间节点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咨询

(一)科技厅区域处  张  文 028-86717490

(二)财政厅科教文处  杰 028-86679421

(三)申报信息系统技术咨询。(工作日9:00-17:00)张波  028-85249950   彭杰028-68187980   

(四)校科研院联系方式

 室: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

联系人:伍倩、赵梨利

 话:028-66367275

附件:《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