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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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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 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成都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  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成都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科技工作者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和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大力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杰出科技人才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成都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科技局、市科协。


二、评选范围和评选名额

(一)评选范围:在建党100周年历程中,大力推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弘扬科学精神和创新精神的科技工作者;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和全省、全市重大需求,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用科技服务民生,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服务新发展格局、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大运会赛事筹办、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等作出积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1.全市评选成都市“最美科技工作者”10名。

2.全市评选成都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提名奖20名。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奋战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科技推广、科技扶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一线,冲锋在前、无私奉献,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作出突出贡献,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成都市“最美科技工作者”采用组织推荐的形式征集候选人,各区(市)县、各学会、各单位要广泛动员,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遴选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成都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1.各区(市)县委宣传部、文明办、科技局、科协可共同推荐本地区不超过2名候选人。

2.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与市级相关部门联合或单独推荐本学科(专业)领域不超过1名候选人,特别突出的可推荐2名候选人。

3.各产业功能区、企事业单位的科协、组织、人事、宣传、科技部门共同推荐本单位不超1候选人。

(二)专家评选。主办单位共同推荐专家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成都市“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开展初评、复评,产生2021成都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三)公示和审批。各推荐单位要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报送市评选办公室。市评选办公室将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科技局、市科协审定批准。

(四)宣传表扬。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科技局、市科协共同发布表扬通知,颁发成都市“最美科技工作者”证书,纳入“成都榜样·最美人物”系列活动,对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并作为全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进行推荐。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成都市“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各区(市)县、各学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分工协作。各区(市)县、各学会、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广泛宣传和动员,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

(三)坚持工作原则。各区(市)县、各学会、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保证推荐质量。

(四)及时报送材料。请各区(市)县科协(需征求本地宣传部、文明办、科技局意见)、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产业功能区(园区)科协、企事业科协于430日前,将推荐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成都市“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办公室(成都市科协国际交流与人才工作部)。

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含公示材料及照片),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2021年成都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1份;《2021年成都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1份;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推荐材料不需纸质版,请提供Word版和盖章PDF版各一套,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提交材料时间

请预申报的老师于2021426日17:00时前将推荐表1份、汇总表1份(Word版和盖章PDF版各一套);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发送至成果管理科邮箱glk@swj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七、校内联系人

联系人:潘晓宇 刘晓蕾

联系电话:66366270

联系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216办公室

电子邮箱:glk@swjtu.edu.cn

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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