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类盖章业务联络工作,经认真研究,决定从2020年12月30日起启用以下两个联络单:
1.非校长亲笔签字科研类业务办理联络单
2.校长亲笔签字科研类业务办理联络单
以上两个新版联络单,已在科研院网站“常用下载”栏目更新,旧联络单不予受理、所提业务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