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整体科技实力,学校决定开展2005-2008年度校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申报与评选工作,请各单位大力宣传、精心组织,做好申报和审核工作,同时欢迎广大教职工踊跃申报。现将此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种类、等级和名额 1、本次评奖的奖项为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工作先进单位、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西南交通大学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2、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奖项设立一、二、三等奖,由科技处根据科研档案记载,提出候选建议名单。 3、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西南交通大学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奖项不分等级,自愿申报。申报人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重复申报。 4、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各单位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各单位限推荐1人。 二、申报资格 1、科技工作先进单位须为我校各学院(中心)及各中层单位。 2、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奖项的申报资格:申报人必须是我校现职教职工,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学校的科技事业,认真钻研科研、技术研发和管理业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争取高级别、重大科技项目方面成绩突出; (2) 在创新基地、创新团队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3) 在获得高级别科技奖励或具有显示性、标志性成果方面成绩突出; (4) 在维护学校知识产权方面成绩突出; (5)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贡献突出; (6) 在扩大学校科研声誉中贡献突出; (7) 在促进学校科技工作其他方面成绩突出。 3、西南交通大学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奖项的申报资格: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各学院(中心)及各中层单位科研管理人员,拥护党的科研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钻研科研管理业务,在科研组织过程、对外科研业务联络中成绩突出。 三、科研成果和科研经费的排名、标注和时限要求 1、此次申报所涉的科研成果是指2005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专著和发表的论文,取得的发明专利和获得的科研奖励。申报单位和个人的论文和发明专利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西南交通大学。 2、此次申报所涉科研经费指项目在2005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到帐的纵向和横向经费数。 四、申报和评选程序 1、申报个人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 2、各单位对个人的申报表进行复核,复核后根据申报要求对个人申报进行初步排名,经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后将复核结果、申报表一起报送科技处。 3、经科技处形式审查后,召开专门会议评议,形成各奖项的候选名单; 4、候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时间和复核要求 1、各单位务必于2009年7月10日前将复核后的各种书面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严格按本通知进行复核,如因复核和把关不严而不能通过形式审查者由各单位负责。 附件1: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数.docupload/news/200907/20090719043138740059.rar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exc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科技处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